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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自2026年2月起,省外办因公出国审批材料中不再收取《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》。派员单位按照财政部、外交部《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》要求,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制度,在各单位内部填报《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》,由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分别出具审签意见并存档。同时,各单位应在因公出访任务申报文中写明“本团组人员出国指标已纳入年度因公出国计划,出访费用已纳入本单位年度因公出国经费预算,并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”。
出国管理处
2026年2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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