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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材料: | 1、邀请函;邀请函需有出访人员护照号码,并由叙商会确认盖章后从叙利亚本土传真至叙利亚驻中国大使馆,传真号为:010-65321575。 2、出访人员所在单位出具中文及英文派遣函各一份。 3、出访人员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;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印章。 4、照会英文翻译件,需加盖公章。(省外办提供) 5、两表两照。 |
签证情况: | 1、叙方一般发给3个月有效的1次入境签证。 2、凡经叙利亚前往第三国者,均须申办过境签证。 3、护照上如有以色列签证将被拒签。 |
事项名称: | 申办叙利亚签证[2010年9月08日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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