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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政府承认的领事官衔有哪些?

来源: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23-08-30 17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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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答:中国政府承认以下领事官衔:总领事、副总领事、领事、副领事、领事随员、领事代理人。

  领馆雇佣的中外籍文职人员不能以领馆高级行政助理、文化助理、商务助理等头衔代表领馆执行领事职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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